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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剧艺术中心辅楼及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9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川剧艺术中心辅楼及停车场项目已由渝新发改发[201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川剧院,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川剧艺术中心辅楼及停车场项目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山大道2

2.3  总投资额:约2800万元

2.4  建设规模: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22.20米。总用地面积4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06平方米。

2.5  计划工期:工期为   30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1.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工程施工条件需求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2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7月1810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川剧院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2

    联 系 人:万 宏

    联系电话:63018068     13983384866

    招  标 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大厦C17F                 

    联 系 人:闵亚年    

    电    话:1398383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6号楼35

    联      人:李琳   黄亚慧

    电        话:68163076             

    传        真:68163076

 

 

2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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