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盘溪水库位于丰都县龙孔乡李家坝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供水、防洪等综合功能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0.66km2,正常蓄水位355.98m,正常库容22.19万m3,允许最高洪水位357.11m,允许最大库容24.83万m3,设计灌溉面积483亩。 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 放水设施三部分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358.00m,最大坝高20.00m,坝顶轴线长162.00m,坝顶宽3.00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为开敞式宽顶堰;放水设施位于大坝左岸,为浆砌条石涵卧管。
人民水库位于丰都县十直镇莲花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和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 0.419km2,正常蓄水位422.78m,正常库容67.60万m3,允许最高洪水位423.37m,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 枢纽工程由大坝、放水设施两部分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424.00m,最大坝高18.00m,坝顶轴线长85.00m,坝顶宽4.40m;水库现状无泄洪设施;放水设施位于大坝左岸,为浆砌条石涵卧管。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及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82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刘华云 联系人:刘道红
电 话:023-70715359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023-70701618 传 真:023-89079332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