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3年农村沼气工程已由渝发改投[2013]15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农业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7:3,招标人为丰都县农业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标段:树人镇、十直镇;农村沼气400户,联户沼气170户,约150万元。
二标段:三合镇、名山街道;农村沼气400户,联户沼气100户,约150万元。
三标段:虎威镇、社坛镇、兴龙镇、三元镇;农村沼气600户,联户沼气180户,约170万元。
四标段:龙河镇、江池镇、暨龙镇;农村沼气600户,约150万元。
2.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图说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皮老师 联系人: 甘女士
电 话:70710209 电 话: 13272978223
2014年 6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