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鉴亭校区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南县鉴亭校区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
2.2项目地址:重庆市潼南中学老校区
2.3建设规模:运动场主席台安户外单色LED条屏(15Mx0.8m);科技楼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6.4X4.7m)。拆除原设备,建立钢架结构,布置线缆,安装屏体,设计安装多媒体软件系统等。项目总投资约66.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是合法生产厂家或合法销售商。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从事电子显示屏的生产或销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凉风垭金潼大道125号(县规划展览馆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中学校
地址:重庆市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书院街10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5059757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总商会大厦16F
联系人:易小姐
联系电话:18996045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