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己由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标[2014]11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秀山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秀山县梅江镇兴隆坳村;
2.3工程规模:土壤面积约1160亩,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2.4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修灌溉沟、排洪沟、生产路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6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农委大楼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13310291196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女士
电 话: 023-86357523
传 真: 023-86357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