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五龙集中安置点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溪口镇五龙居委会。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文化广场约3000平方米,绿化及配套设施约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8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县溪口镇五龙村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7601563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23-63210722
传真:023-63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