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李子沱片区场平、河道改造、道路及桥梁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09  浏览次数:1104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李子沱片区场平、河道改造、道路及桥梁工程已由永发改审批[2012]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该项目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综合管网、过街管涵、人行道、路灯及绿化工程等。

2.2建设地点: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凤辽路及桥梁、高家路及桥梁、李子沱一路B标、场平、河道改道五部分)范围内(1)道路及桥梁工程:道路土石方、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电力及通信管道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2)平场土石方工程;(3)河道改道工程:土石方开挖、护坡及挡护结构等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9 日至20147 3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POS机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 7 3 14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人:老师

  话:023-49878890

  真: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

联系人:代老师

  话:023-63210722

  真:023-63210722801                   

  

                                                    2014 6
9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