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园区凤祥居二期工程(二期安置房工程)已由高新区经发局以渝高新经投【2012】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金凤园区凤祥居二期工程(二期安置房工程)A地块建筑密度 23.28 %,绿地率31.31 %,建筑面积为123150.67平方米。本期实施A地块平基及其配套平场土石方工程、1-5#楼一类高层住宅、10#幼儿园,2层地下车库、商业裙房及相应环境工程,主要结构形式:框架及薄壁剪力墙结构。
2.2 建设地址: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环境及管网工程(不含绿化)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4年6 月9 日。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限价、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webcqjg/index.aspx)、《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路 108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3-6151157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23-67081033
传 真:023-67081200
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