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中区电子监察系统二期硬件平台建设(含一期遗留问题的解决)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中发改〔2013〕14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渝中区电子监察系统二期硬件平台建设(含一期遗留问题的解决)
工程地点:渝中区民生路345号二、三层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68.5万元,其中二期硬件平台建设约135.49万元,一期遗留问题的解决约133万元
工程规模:渝中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一期遗留问题的解决及二期硬件平台的建设。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区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电子监察系统及相应硬件平台搭建、办公设备。区电子监察系统一期遗留问题的解决(包含补遗、维保续服、配合项目结项和进行审计等工作)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5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下载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渝中区民生路345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3815058 传 真:023-63815058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67715235 传 真:023-67715235 |
201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