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等6个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4]193号和渝国土房管[201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隆盛镇振兴等(2)个村、赶水镇石房等(2)个村、扶欢镇安育等(2)个村、石角镇齐雨等(4)个村、三角镇乐升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总规模为22719.67亩;
2.3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以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共分为6个合同段招标:
第一标段:綦江区中峰镇新庄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3765.00亩,投资262.57万元。
第二标段:綦江县隆盛镇振兴等(2)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2883.19亩,投资144.04万元。
第三标段:綦江区赶水镇石房等(2)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3387.61亩,投资215.85万元。
第四标段:綦江县扶欢镇安育等(2)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4757.65亩,投资343.78万元。
第五标段:綦江县石角镇齐雨等(4)个村土地开发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3909.79亩,投资154.61万元。
第六标段:綦江县三角镇乐升坪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规模为4016.43亩,投资184.32万元。
2.5计划工期:每个标段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023-85890051
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15-3
联系人: 罗春
电话、传真: 023-67534482 、67528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