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丰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县新县城南郊段)二标段配套工程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滨湖路外侧南郊段。
2.2 建设规模:原王爷庙两侧增加斋房,总建筑面积4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设计的《汉丰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县新县城南郊段)二标段配套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开县滨湖中路539号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1582376723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
联系人:代老师
电 话:13206199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