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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五期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27  浏览次数:1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五期工程(一期)设计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函【2013370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发包人为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水利专项补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岸区白沙沱

2.2规模:工程投资约14 亿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约4亿元),暂估。

2.3招标范围: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五期工程(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3)施工期设计代表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同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00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200611日以来承担过1个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含堤防或河道护岸的滨江路工程或含滨江路的河道整治工程)

    3.3 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桥或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15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担任过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含堤防或河道护岸的滨江路工程或含滨江路的河道整治工程)。

    3.4 为本项目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均应具有所负责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设计经验,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工作(类似工程是指:含堤防或河道护岸的滨江路工程或含滨江路的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配备人员其中必须具备一名水利水电工程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级以上职称;还需具备一名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需取得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入渝备案证书。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5 27 日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2014 6 3 10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质疑、答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正联大厦七楼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
    邮编:                                         邮编: 400015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023-62988993                          电话:  023-63650822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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