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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龙桥二水厂扩建工程供水管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9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龙桥二水厂扩建工程供水管道采购项目已涪陵区发改委[2012]43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水管道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荣桂村

2.2 项目规模:约120万元

2.3 供货 期:50

2.4 项目招标内容:DN377×8内外防腐螺旋钢管2900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管管材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厂家直接投标或具有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3每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20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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