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花湖公园建设工程BOT投资人招标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12]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本工程以BOT方式投资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兰花湖公园建设工程BOT投资人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岸区回龙湾兰花湖区域
2.2工程投资:投资约2亿元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以城市休闲公园为目标,利用现有地形高差形成较大面积地下空间,上部形成梯级架空活动广场,充分利用竖向空间,在轴线序列构建上形成入口形象空间、中部休闲主题空间与公园休闲绿地三者之间的自然过渡,同时在场地文化赋予上,寄予“兰花文化”为主,清新淡雅而不失高贵,文化载体则主要以具象形兰花地雕、人物故事和诗词歌赋三种形式出现,景观载体则以主题雕塑、特色景墙和地面铺贴方式展示为主。植物景观上大量采用木兰科植物作为乔木骨架,形成重庆市独有的木兰科植物公园。在地下空间利用上,充分准确补充社会车辆的停车需求,满足停车场设置规范。并且在中部设置会所及公园管理服务建筑,提升公园多重价值功能。
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部分1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楼层不得超过三层),地下40000平方米,公园内现有运动场及驾校保留,位置可根据公园景观需要作调整。
2.4 运作模式:为给投资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将由中标人出资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满足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招标人。中标人可根据景观投资额向招标人申请政府资金投入,金额不得高于5000万元(含前期已发生方案设计、地勘、三通一平等费用,不超过 300万),该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园景观公益性部分的建设。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建、建设、管理、运营、移交等工作。投标人中标后,由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工程单项承包合同,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通过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申请政府资金投入部分需国家相关部门审计认定)。
2.6 特许经营期:分为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三个阶段。
准备期:自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90日历天;
建设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日止,365日历天;
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运营期为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实收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末资格负债率不大于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具有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50%的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需出具省级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融资担保或协议(承诺);
(4)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28楼,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重庆市南岸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18楼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区67号 |
联 系人: |
郭工 |
联 系 人: |
张渝渝 |
电 话: |
023-62988136 |
电 话: |
023-61922351 |
传 真: |
|
传 真: |
023-61922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