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联合厂房安防监控系统局部扩容和改造已由川渝中烟以川渝烟工生2013[26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在原有宇视系统的基础上,扩容新建,保持与原有系统组网的一致性、部分新增摄像机采用全高清数字式(除电梯外),分辨率需要达到720P要求、在出货门口需要新增2个数字网络枪机,在卷包车间、物流大门、厂区大门口新增5个数字快球,科技楼5部电梯共增加5个模拟摄像机(配合5个编码器),并保障存储30天时间,新增摄像机要求可无缝接入原有平台、根据《渝安监发〔2012〕17号》要求,按照每个摄像机30天2M的RAID存储空间,扩展磁盘阵列容量,新增存储主机要求使用3T的高效硬盘、在联合厂房三楼机房监控室对原有防雷装置进行整改,把机房内强电线和弱电线分离重新整理、在进入烟厂大门口左侧和右边外围新增加红外对射告警装置。(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
2.2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11年至今具有已完成类似监控系统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且项目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2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咨询大厦1-9楼(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上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项目业主: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023-62901335
传 真:023-6290133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4室
联 系 人:桂老师
电 话:023-67706841
传 真:023-67707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