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水厂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红春岭组;
2.3 工程规模:整治进水槽15.18m;整治沉淀池;整治滤池2座;整治清水池4口以及清水池池顶花坛;翻建围墙30m;翻建挡墙27m,厂区房屋整治;硬化厂区的道路及院坝;人行道铺设青石板;厂区电线的埋设及路灯安装,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
2.4 工 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0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年6月10日14时30分至2014年6月10日15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3-73327955
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3-73376501
201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