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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洪安出口至贵塘桥人行步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9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洪安出口至贵塘桥人行步道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2012]158、秀山发改[2012]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520万元 ;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人行道青石板铺装、污水管网以及亭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参见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36 19  起,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7 12  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9496768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1   

联系人:陈果                   

电话:023-62623035              

传真:023-62622585

 

 

2013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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