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石院九年制学校学生食堂改造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发改[2013]2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石院九年制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教育统筹经费,招标人为璧山县石院九年制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正兴镇太和居街道38号。
2.2 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 2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36.02 平方米,建筑类别为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共两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形式,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3 工程总投资:93.77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3)主要工程内容为室外楼梯及散水以内的基础土石方、建筑、结构、水电、以及室外隔油池和室外水槽工程,包括《璧山县石院九年制学校学生食堂》施工图及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万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6月11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 2014 年6月11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cqjsx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石院九年制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县正兴镇太和居街道38号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邮编: 402789_ 邮编:401122
联系人:李大秋 联系人:苏懿、王禹翔
电话: 13883132609 电话:023-67765585
传真: / 传真:023-6776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