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膏田镇中心校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膏田镇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膏田镇中心校园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框架结构学生宿舍一幢,总建筑面积179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9 日起,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5 日 11 时,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膏田镇中心校
地 址:膏田镇廷昌村高东庙组
联 系 人:龙通美
电 话:138964388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16-11
联系人:楚胤立
电话:023-62623035
传真:023-62622585
2014年 5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