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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黄水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9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勘、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运行等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  

2.2 建设规模:8000m3/d,其中:东污水处理厂5000m3/d,西污水处理厂3000m3/d;  

2.3 合同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20141231之前试运行验收合格);

2.4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和旧厂地勘资料等资料完成技改扩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从试运行达标验收后运行10年,主要内容包括:

1)勘察并出具地勘报告;

2)设计并施工完成技改扩容的土建、安装、装饰、绿化、环境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3)包括尾水排放管网设计工作,但施工不纳入;

4)配套收集管网设计及施工不纳入;

5)试运行达标验收后运行10年;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行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证书(不含临时资质)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11日起,重庆市市外设计、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一家企业自行完成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行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58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528153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

先生

联系电话:13908273097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人:张悦林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真:023-73378907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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