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岳公园广场硬质铺装工程(一期)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73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东岳公园广场硬质铺装工程(一期):包括土石方挖填、地上建(构)筑、种植池、各灯柱及灯饰、各种坐凳、排水沟、管网检查井设施和水电通讯线路等(不包含绿化),工程广场面积约8400㎡(实际面积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为准)。
2.2 建设资金:此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 900 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璧山县璧泉街道。
2.4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具体见业主提供的“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设计的《东岳公园广场硬质铺装工程(一期)》图中:2总平分区——ZP-1东岳公园总平分区索引图中分区一绿色虚框线所示一批次广场A.DD.1.01范围内的硬质铺装广场,包括该范围的硬质铺装层(南北向总长83.4米,东西向总长96.6米)及其基层、种植池、各灯柱及灯饰、各种坐凳、排水沟、管网检查井设施和水电通讯线路设施等(不包含绿化), 以及因施工该范围需发生的土石方。其中北侧与原南广场及其补齐铺装层接齐,东侧、南侧、西侧铺装基层的砂夹石碾压密实层和砼垫层超出铺装面层0.6米,铺装基层的素土夯实超出铺装面层2米。给水阀门井前和配电箱前工程量按实计量。第二部分具体见业主提供的“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设计的《东岳公园广场硬质铺装工程(一期)》图中:2总平分区——ZP-3原南广场需补齐铺装区域图中需补齐铺装的部分,包括该部分范围内的土石方、硬质铺装层及其基层、各接口处需拆除更换的非标准规格原铺装层等(不包含绿化)。
2、取消景施图中的灯柱一和灯柱二,变更为电施图中高杆灯柱。景施铺装图中的600*600*30厚芝麻白荔枝面变更为同规格的芝麻灰拉毛面;600*600*30芝麻白拉丝面变更为同规格的芝麻灰拉丝面;600*600*30芝麻白自然面变更为同规格的芝麻黑自然面。
3、包括上述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完成总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
3.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必须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间及审查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 7 月 9 日 11 时 00分开始受理,2013年 7 月 9 日 12时 0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璧山县璧城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附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144577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23-89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