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大河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文化小区景观)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3〕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市级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三河镇大河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文化小区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大河村阵子坝;
2.3 工程规模:建安费约274.27万元;
2.4 工 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场地铺装、绿化植物、给排水、道路工程及电力、照明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5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年5月26日10时00分至2014年5月26日10时3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三河镇大河村阵子坝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96462265
传 真:023-73372075
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3-73376501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