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2014年第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3]853号和渝国土房管[2014]193号文核准备案,招标人为璧山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璧山县2014年第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2投资总额:约533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所涉及的工程施工范围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5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璧山县广普镇坪中村、大石塔等(2)个村,健龙镇化眉村、小河村,丁家镇三五村、铜瓦村;
第二标段为璧山县八塘镇三元等(2)个村、凉水等(2)个村,七塘镇盐店村、三步梯村,福禄镇红山村、胜利村。
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可中标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中标人自行放弃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必须是入围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库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联系人:
电 话:13883504044
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F座21-1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3-68617041
2014年 5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