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巫山县文峰公园文化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3〕5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巫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巫山县文峰公园文化景观建设项目。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总投资约8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2.3 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文峰村。
2.4 建设规模:步道地面、墙壁、石壁刻字6处,景观构筑门6座,步道地雕1段,雕塑小品4组,景观小品5组,亭、廊、殿等处楹联、牌匾、景观改造16处,道土墓林改造1处;配套建设植物造景,防护、景观栏杆,导视系统,休息座椅等附属设施。
2.5工 期: 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文化景观创意设计施工图内的雕刻、雕塑、牌匾、土建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雕塑制作或制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园林发[2013]30 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东路333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楼6-11
联系人:
电 话:13512325788 电 话:023-67081033、1399661038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9527718@qq.com
传 真:023-5765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