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碚区行政中心监控设备改扩建工程项目 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碚发改[2014]2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北碚区行政中心大楼对监控设备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设备摄像头、红外线传感器、设备箱、监视屏、交换机、控制设备、存储器、控制服务器等。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采购及安装北碚区行政中心大楼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建设。
2.4 计划工期: 70 历天。
2.5 总投资约: 14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
4.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行卡(信用卡、芯片卡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 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3 本项目不采取其他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p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pp://www.cqjsxx.com)、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pp://jyzx.beib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023-68257128 电话: 023-67461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