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监狱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4】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职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监狱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2.2、建设地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三期西侧靠近监狱处。
2.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6012.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248平方米,地下约22764平方米,工程建安造价约14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完成之日止。
2.5、监理服务费:约 100 万元。
2.6、监理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面积6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必须取得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29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