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福禄镇斑福公路路面建设工程已由璧山县交通局以璧山交局文【2012】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福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璧山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主线和支线总长1463.18米,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建设内容为20CM厚4%水稳层、25cm厚5%水泥稳定层、6cm厚AC-16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cm厚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及路面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463.18米公路的水泥稳定层、沥青混凝土下面层、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及路面附属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或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3 工程总投资:约260.47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 年 7 月 8 日 11 时 30 分开始受理, 2013 年 7 月 8 日 12 时 0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福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县璧山县福禄镇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朱朝刚 联系人:胡杨
电 话:13608314633 联系电话:023-6771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