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民族中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县发改委以石发改审[2013]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柱县民族中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
2.2工程地址:石柱县民族中学校校内
2.3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楼4000平方米,学生食堂15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具有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4日起,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答疑、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45221167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23-63210711
传 真:023-63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