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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等9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21  浏览次数:5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等9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规模hm2

总投资

(万元)

标段名称

备注

1

38.1248

150.75

石柱县鱼池镇团结村土地整理项目

 

2

153.2521

352.58

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红坪组等(2)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3

236.4087

545.97

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前锋组等(4)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4

273.5001

652.02

石柱县王家乡等(2)个乡镇雄风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5

226.2362

542.26

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土地整理项目

 

6

216.9477

489.34

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土地整理项目

 

7

178.7808

418.68

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大坪组等(3)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8

268.7682

637.07

石柱县枫木乡国锋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9

191.8928

432.79

石柱县大歇乡黄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合计

1745.787

4221.46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原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年检合格。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之一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之一;(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对两个及以上项目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21起在重庆石柱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项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5   141000分,地点为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石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23-7337849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传真:023-63210711   

 

 2014 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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