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等9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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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规模hm2 |
总投资 (万元)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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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8.1248 |
150.75 |
石柱县鱼池镇团结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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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3.2521 |
352.58 |
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红坪组等(2)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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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6.4087 |
545.97 |
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前锋组等(4)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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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73.5001 |
652.02 |
石柱县王家乡等(2)个乡镇雄风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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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26.2362 |
542.26 |
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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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6.9477 |
489.34 |
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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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8.7808 |
418.68 |
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大坪组等(3)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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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68.7682 |
637.07 |
石柱县枫木乡国锋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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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1.8928 |
432.79 |
石柱县大歇乡黄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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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45.787 |
42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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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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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对两个及以上项目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项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石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23-7337849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传真:023-63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