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次数:7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第二次)已由渝中区发改委以渝中发改【2013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渝中区区域内

2.2项目投资规模:260万左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更换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拆除或更换、增补交通信号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对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的数量进行全面统计并将点位标记在相应图上。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类资质及通讯系统工程类资质。

3.3市外施工企业在参与好投标前,需提前办理备案。

3.4 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使用节能材料和设备,项目运行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

3.5在技术上能保证路口信号灯控制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与重庆交巡警总队的控制系统以及支队在建的智能交通系统无缝接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16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http://www.cqyzbid.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前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入场登记基本账户并办理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本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5614:00时至14:30时,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yzbi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路21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9

    编:

400000

    编:

400020

联 系 人:

冯老师

联 系 人:

廖健华、连雯茜

    话:

023-63634118

    话:

023-67766894

    真:

 

    真:

023-67767197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