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总面积为153815平方米,包括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建筑工程、新建(铺装)道路工程、景观灯饰及配套设施建设。
2.2 建设资金:工程的总投资约6000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东至渝东建材市场,南至电力新村,西至凤山小学。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施工图、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二标段不含施工图中的观景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建筑工程、新建(铺装)道路工程、景观灯饰及配套设施建设。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 180 日历天;二标段240日历天;三标段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节点详见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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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工程概况 |
面积 (m2) |
投资额约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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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改建(详见施工图) |
约4853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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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新建(详见施工图) |
约59968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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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新建(详见施工图) |
约41733 |
1200 |
2.7一个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任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注:本项目的三个标段将在同一时间、地点开标、评标,开标、评标顺序按(一至三标段)顺序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应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二标段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三标段应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投标人2011年以来壹个园林景观工程业绩相关资料(1000万以上)。
3.2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园林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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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