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新田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彭水县新田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郁江干流联合乡段,控制断面以上集水面积1988K㎡。工程河段治理范围上起马岩洞电站交通桥下游侧,下至蔡家坝索桥下游侧,河道治理长1.27KM。
2.2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护岸长1203m,排洪建筑物4处、下河梯步6处。工程投资约1570万元。
2.3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7884374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传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5号水星科技大厦B区北翼厂房1层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61
传 真:(023)68696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