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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深绿城市”建设暨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申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6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深绿城市”建设暨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申报项目己由县府璧建文[2013]7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县。

2.2工程名称:璧山县“深绿城市”建设暨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申报项目

2.3 工程投资:  500   万元。

2.4 计划服务周期: 2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研究立足璧山县行政区划范围(915平方公里),重点以璧山县中心城区(66.14平方公里)为主,生态专项规划以重点片区(3km2以内)为主。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需同时具备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国家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家建筑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企业还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企业承担过至少3个项目规模在3km2以上的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或其他低碳、生态规划等类似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11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通过网上银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5612 00 分开始受理,20145 612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44 11 日至2014  4 16 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44 17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璧山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璧山县东林大道46

    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9B

联 系 人:

喻磊

联 系 人:

龙江

    话:

41433267

    话:

6746197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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