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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安镇合龙等(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12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高安镇合龙等(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建复备[2012]152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垫江县土地整治复垦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安镇合龙等(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图册及图说内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项目规划图册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每标段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涉及村名称及建设地点

实施规模
(公顷)

一标段

垫江县高安镇合龙等(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

青坪村、协合村、合龙村、高安村、金桥村

4.1153

二标段

垫江县高安镇合龙等(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

新曲村、凤凰村、高安村、东兴村、跳石村

5.9883

2.5 允许一个投标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中的一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凡在上一标段中已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得再进入下一标段的评审打分。

注:本项目2个标段将在同一时间、地点开标、评标,其顺序按(一至二标段)顺序进行, 当经评审成为上一标段的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下一标段的评审打分。

2.7 验收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来(从201111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指土地整理、复垦、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水保等1个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 8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从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共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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