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医疗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施工)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0】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污水 500 立方米。污水处理采用生化加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及国家相关要求,经达标治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3 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边坡处理工程、给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含(1)拆除原有污水处理站(包括拆除、密闭运输、弃渣等);(2)完成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的深化设计,以及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3)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施工内容及安装配套该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设备设施;(4)该污水处理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整个系统的调试与维护工作(必须使整个系统运行工况稳定达到设计要求),对相关运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并配合招标人最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5)完成原污水处理站拆除后至新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期间,医院污水的临时性处理、存放及达到环保相关部门标准的排放工作,确保医院在污水处理站施工期间正常的运营秩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乙级:工业废水)
④具有医院污染处理经验,竣工的同等规模医院污水处理项目一个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99603556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部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A2栋11楼
联系人:钟厚元、徐琼华
电 话:023-88602519
传 真:023-8860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