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古镇王家东西大院子保护与开发(西院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重庆市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3】18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渝北对口帮扶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潭镇人民政府。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酉阳县龙潭镇龙泉路28号;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西院占地2800平方米(含建筑外院落),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西院建筑地上大部分一层,仅东上房及耳房为二层;
2.3 工程总投资:约 225.15万元;
2.4 计划工期:工期为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经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同意的《酉阳县龙潭镇王家院子(西院)修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下载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酉阳县龙潭古镇
联系人:
电 话: 15364033330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
电 话:023-67081033
传 真:023-6708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