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滨江路一期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涪发改委发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4000万元,桩号(一标段K0+000-K1+640,堤防公司至海关段),第二标段:约4000万元,桩号(K1+640-K3+317,海关至长江一桥南桥头段)。
2.3 标段划分:投标人可同时就涪陵区滨江路一期综合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如投标人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二标段的仍进入评审,但不进入排名。)
2.4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滨江路一期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道路、雨污水、路灯安装、绿化土建、交通安全设施、专业管线土建(电力、燃气、通讯、给水),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10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3-72370961
传真: 023-72370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