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飞龙河应急整治工程已由合川汛办【201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
(2)工程规模:实施右岸工程,整治长度502m,设计河底宽度为10m,河堤采用M7.5浆砌条石挡墙护脚和格宾草皮护坡(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中标价包干,达到设计图纸、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若施工图节点设计未明确的地方,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并完善施工图纸节点进行施工,达到完整的使用功能及效果,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计划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工程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外地企业需具备入渝年度备案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