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滨河路工程已由合川区发改委以合川发改发【201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新木村、福林村。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148.81米、道路K0+000~ K0+140段路幅宽度为13米【2.5米(人行道)+8.0米(车行道)】;里程K0+140~K1+148.81路幅宽度为24米【5.0米(人行道)+140米(车行道)+5.0米(人行道)】;在K1+020~K1+040段预留桥梁位置,具体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管网工程、路灯工程等,桥梁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除桥梁工程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的相关内容。
2.4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
联系人:邓 华
电话: 13500335199
招标代理: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重庆市合川区蟠龙路219号
联 系人:罗 勇
电 话:13648319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