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新建T3A航站楼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建设,项目批文号为 发改基础[2012]1136 号 ,现对其需要的地下室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市、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T3A航站楼主楼地下室底板、侧墙及顶板PVC防水卷材采购及相关服务,面积约为15.7万平方米,要求PVC卷材厚度为1.5mm;
二标段:T3A航站楼主楼地下室侧墙垂直面聚脲涂料防水层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要求聚脲涂层厚度为2mm;
三标段:T3A航站楼ABCD指廊地下室管廊底板、侧墙及顶板自粘式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采购及相关服务,面积约为5.8万平方米,要求自粘式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为4mm。
其中一标段T3A航站楼地下室侧墙PVC卷材为二标段的紧后工序。
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责投标产品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涂覆和保险等交货验收前的一切服务。
投标人一旦被业主选定为专业分包方,将按最终确定的中标报价与业主及业主指定的T3A航站楼土建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2.2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订货通知后 10天内将货物运抵现场,并按招标人及土建施工单位要求的施工时间完成交货。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涂覆完成,经业主、造价咨询、监理、土建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同意接收并签署接收文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招标人将拒绝不能保证交货期和防水质量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三标段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制造商在国内应有 10 年以上的改性沥青应用案例,改性沥青卷材年产能不低于 300 万平方米。(提供供货合同、验收证明(即供货合同已成功执行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由投标人自身出具)及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所投标的产品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业主退货或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否则,一旦查实,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或取消其中标供货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
5) 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未受到行政处罚的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6) 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号使用证书等)和国家指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省(部)级鉴定证书、资格等级证书等。
7) 2007年以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承接过航站楼、影剧院、火车站、会展场馆、体育场馆、大会堂、博物馆、城铁站、地铁站及隧道等大型公共建筑的防水,单个工程规模在 4 万m2以上。(以合同为依据,以计算量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只能是1家材料生产厂家+专业防水材料涂覆队伍,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材料生产厂家。
专业防水材料涂覆队伍应为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2007年以来具有防水涂覆总规模规模不小于10万平方米类似大型公共建筑地下防水工程业绩。类似大型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影剧院、火车站、会展场馆、体育场馆、大会堂、博物馆等。(自粘式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业绩))。
如制造商具备以上资质及业绩,也可以单独投标。
3.3投标人可以参与上述任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
(3)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8)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上“投标人提问”栏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提出。
4.3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标段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用现金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座),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1702
邮 编: 401120 邮 编:400023
联系人:
电 话: 023-67153822 电 话: 023-63875872
传 真: 023-67823074 传 真: 023-636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