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包鸾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丰都发改委(2013)115号,丰移发(2013)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都县包鸾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工程投资:约700万元。
工程规模: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CASS)工艺,扩建规模为处理能力1500m3/d,总能力达2000m3/d,主要建设配水井、细格栅间、调节池、平流沉砂池、序批式活性污泥法(CASS)反应池、接触消毒池、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等生产构(建)筑物以及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电气系统、给排水、消防等辅助工程;相应购筑物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对人工湿地工艺进行改造,更换机械格栅机、潜水污水泵、曝气机等;
工程地点: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湾村。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丰都县包鸾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的全部内容。
2.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2 重庆市外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1 投标文件的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 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新湾路49号 地址: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张丽容 联系人:彭家容
电话:023—70701763 电话:188838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