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生态屏障区农田灌溉建设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巴岩子河流域水管站 ,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花台乡
2.2 建设规模:巫溪县花台乡辐射花台、川主两个村,拟灌溉面积6386.28亩,其中:生态农业园591.4亩、非生态农业园5794.88亩。其中新建蓄水池11口;新建引水渠道1.5km;新建田间干渠13.3km;铺设输水管道9662m;新建截流沟100m,田间渠系配套工程6386.28亩;总投资约723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生态屏障区农田灌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和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溪县巴岩子河流域水管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
水务局办公大楼 佳乐紫光8楼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13896911158 电 话:18223859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