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合乡龙池村、连湖镇回龙村、石柳乡正洞坪村引水堰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彭水水务〔2013〕181、182、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联合乡龙池村1、2组,连湖镇回龙村1、5、6、10组,石柳乡正洞坪村2、3、4组。
2.2 建设规模:新建灌溉引水堰共10条,设计总长约21010米,总投资约392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验收合格的建安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凡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须具备有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7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4月8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4月8日10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中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南门街131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13896428060 电 话:13983205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