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镇金龙三社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已由涪发改委发[2012]531号及涪发改委发[2013]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潭镇金龙三社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金龙居委三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9283平方米,其中一期约4500平方米,二期约4783平方米,安置房共计76套。
2.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估算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招标范围:平基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建筑屋面、建筑电气(室内)、建筑给排水(室内)、建筑装饰装修(初装)、防雷、建筑节能。具体以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
联 系 人:李奇、徐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83308757 电 话:18512346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