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猴子垭口至奓口石沿线建筑及景观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社[2013]9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大堰村5组,6组。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40.95㎡(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98m2)及附属工
程,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7484275.84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猴子垭口至奓口石沿线建筑及景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2.5 分包情况: 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图纸押金: /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阳县云江大道农行大楼3楼 在云地址:云阳县外滩18#楼C215
邮 编:404500 邮 编:404500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023-55128809 电 话:023-86318703
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