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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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3-12  浏览次数:1728
 渝建[2014]7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结合2014年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重庆市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以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建设、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素质(简称安全生产“三基”工作)为主线,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防范高坠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推动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市各类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3年下降5%。
  ——企业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100%,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增强。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充实、人员素质持续提升;继续提升监管履职能力,在装备设施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科技兴安工作有序推进。继续试点升降设备安全智能化监控;主城区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实施100%电子监控,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房屋建筑面积2万㎡及以上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2千万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继续推广远程监控。其他区县参照推进实施。
  ——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市创建近100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主城各区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其他区县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全面推进实施“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全年发放“平安卡”50万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加强建筑安全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出台《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人均监督面积、工程数量,配备与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保障诚信评价等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3.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提高监管履职能力;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在建轨道交通、公租房、跨江大桥、城市立交、大型公建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并实施差别化管理。
  4.狠抓源头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三项许可”,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审核指标。加大市场清出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和岗位,并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6.深入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诚信评价。督促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按照诚信评价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开展评价工作。同时,以诚信评价为抓手,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并与市级文明工地等评优评先挂钩(诚信评价未达到90分,取消评选资格),督促企业主动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制度﹑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7.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与使用管理规定,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到位、使用到位。
  8.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修订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起重设备安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承包以及脚手架、模板等作业分包企业的动态抽查。
  (三)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升事故预防预控能力
  9.继续深化“两防”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对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未合理设置安全挂点等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整治。
  10.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一步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11.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时更新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建筑安全工作中咨询、评审、论证的作用。
  12.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及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强化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强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塔机标准节身份、附着装置、力矩限位器等部位存在的问题实施治理。
  13.加强施工现场产品质量管理。开展以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质量和现场板房材质为重点的综合整治;逐步实施升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加大对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质量抽查力度,通过倒逼机制等方式方法实施综合整治;启动建筑周转材料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准入研究。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4.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编制,制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写指南等;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台帐。
  15.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启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100%,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评优评先挂钩,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6.推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继续试点建筑起重机械智能监控及远程监控系统,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行“电子压证”制度,试行“三类人员”计算机考试,提高建筑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17.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启用网上申报系统,规范文明工地申报、检查验收程序,发挥市级文明工地的典范作用,带动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
  18.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完善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控制措施,推广使用喷淋系统、高层建筑施工垃圾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新工艺。加强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监管,积极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推进绿色施工。
  19.完善施工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建筑施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0.全面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快实施“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力争年底完成50万从业人员培训发卡工作。
  21.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监督员年度培训、单项培训工作,全市安全监督员培训率达到100%,人均培训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22.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为契机,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素质。
  2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 “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农民工日”和安全知识“进工地”等活动,营造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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