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滨江公园地下车库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3】1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江东滨江路
2.2项目规模: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8575平方米,包括一个地下车库和一条地下车行通道。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125.50平方米;地下车道为双向两车道,长160米,宽8米,建筑面积约142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3工期:200日历天。(其中滨江干道下部桩基础主体结构工期为9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3-72285065 1390825222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建联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3-72226696 13627639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