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白云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杠街道白云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南起缙云路,北至双路街,长约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非机动车道改造、人行道改造、新建雨水路口连接管、新建路灯四个部分;及项目施工图和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招标工程总投资:约311.34万元。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杠街道中大街225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8楼
联系人:赵燕 联系人:
电 话:023-64301206、15909330399 联系电话:023-67516162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