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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石宝寨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项目(马家大院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10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石宝寨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项目(马家大院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忠发改基[2012]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忠县石宝寨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项目(马家大院主体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宝镇。

2.3 工程规模:仿古建筑,建筑面积4883.35平方米。

2.4 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80万元,县财政资金。

2.5 工期: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忠县石宝寨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项目(马家大院主体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其入渝登记备案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开标现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2 28 日起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3    249 00 分至 2014 324 10 00 分,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宝镇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10-6

    联系人:曾艳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3330316056            话:67721308   13658358358

                             

 2014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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