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津街道办头庙路、丁十路、罐石路通畅工程 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3]4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大湾村、梳铺村、张家村
2.2工程规模:头庙路由大湾村头道桥至庙坝,全线长2.8公里,其中一段长1.8公里,路基宽5.5米,行车道宽4.5米;另外一段长1公里,路基宽4.5米,行车道宽3.5米,全线路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丁十路由十塘电影院至马家沟,全长2.2公里,其中一段长1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另一段长1.2公里,路基宽4.5米,行车道宽3.5米,全线路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罐石路由张家村罐子沟至石家院子、白果树院子至手把岩、高学堂至破石缸,全长3.6公里,第一段长2.4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第二段长0.41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第三段长0.78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全线路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
2.3 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质疑时间:
5.4 答疑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3637763803 电话:15178795472

